项有建的Google系列文章
堪称当今数码恐龙的Google公司,在几年之前,还是一个仅有几个技术人员在倒鼓的小公司,如果能够称得上为一个公司的话。然后,两三年之后的Google,已经是街知巷闻,到了今时今日,Google的触角已经是可以说是无处不在,就在这短短的几年时间里,Google一路过关斩将,凯歌高奏,从一个只有区区数人的乌合之众,成为了当今世界上仅次于微软帝国的一个超级跨国公司。Google现在可以说是如日中天。
无论是从搜索引擎,到网络广告,从网络办公,到网络定位,从电脑领域,到手机领域,等等等等,人们随时随地都能看到Google那强健、活跃的身影。
更有甚者,在英文百科大词典上,Google一词已经由名词增加成为了动词,Google不再仅仅是一个公司的名称,而且成为了“搜索”这个动作的代名词――“你只要Google一下,搜索引擎就能给出你想要的结果,”这,就是现在人们常说的口头禅之一。
Google的崛起,可以称得上当今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虽然还不能说是后无来者,但说它是前无古人,恐怕没有人会加以反对。
1998年9月成立的Google在1999年的收入只有22万美元。不过2000年Google收入暴涨80多倍达到1911万美元;2001年和2002年Google收入分别增长3.5倍和4倍,销售额达到了4.4亿美元。2003年Google增长2.3倍,达到了10亿美元的台阶,收入为14.66亿美元;2004年增长1.2倍,达到31.89亿美元;2005年增长92%,达到61.38亿美元。2006年Google收入首次突破100亿美元,达到了106.05亿美元,增长幅度为73%。
Google从崛起到发展到现在,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结果,其中更多的是出于它的必然性。对于Google来说,在一个搜索引擎技术改朝换代之时降临,可以说是一种机遇。但是,同时能够触及这一机遇的公司也有很多,事实上,只有Google能够抓住了这个机会,并且通过以此得到的舞台,不断地向众人展开了他对“网络的精髓”正确理解而来的多彩舞姿。
搜索引擎换代给Google所带来的机遇
在那网络刚刚兴起的时代,站立着一位巨人――雅虎,这是一个世界级的导航网站。
雅虎利用网络资讯数量的剧增,引起用户查找不便的机会,不失时机地推出了雅虎导航网站,这就是第一代搜索引擎的原型。
用户通过雅虎的网站导航系统,可以方便地按分类查到到他所想到到达的网站,这是在当时最为先进的网站查询技术,这一技术,使得雅虎成为了网络世界最为便捷地查找所需资讯入口,而为用户解决了困惑的雅虎,终于得到了应有的回报,成为了最为显赫的互联网公司,成为了高科技的代名词。
面对着极大的成功,雅虎的工作重心从通过高科技手段为用户解决问题,变成了挖空心思要从用户手中索取回报,有偿收录网址,成了雅虎的重中之重,它丝毫没有发现,网络时代资讯的海量增长,雅虎赖以成功的导航网站模式,已经不再足以满足用户的需要了。
然而就在雅虎春风得意的时候,外部环境已经在悄然地起着重大的变化。无数的冲浪者拥入到互联网这一前程似景的网络之中,一夜之间,网页的数量是铺天盖地而来,面对着这海量增长的资讯,曾经起着便捷服务的导航网站,再也不能适应于形势的发展了。
随着网站体积的急剧扩大,那怕是在一个已知的网站之中查找出甚一个特定的网页,也成为用户头痛的问题。
能不能直接对网页进行搜索、定位,而不是只能到达某一网站的主页呢?
为了解决这一难题,一个全新的查找网页的方式随需而生――这是一个以关键词作为搜索指标的新型查询技术,通过关键词进行查询,可以使得查找的对象精确到具体的网页,这显然比起雅虎式的导航网站要精确苦干个数量级,从而使得导航网站技术一夜之间,成为了一种落后的搜索技术。
关键词搜索技术的出现,迎来了第二代搜索引擎时代的到来,以Google为代表的第二代搜索引擎――“关键词搜索”悄然登场,而忙于赚钱的雅虎天骄对此却混然不觉。
此时的雅虎,失去了再次君临网络的两个机会,一个就是对Google实施收购,另一个是对Google实施跟进战略,把Google扼杀于摇蓝之中。
具体地说,就是对Google实施同质化战略,适时推出雅虎的关键词搜索引擎,由于雅虎当时仍然处于强势地方,运用蓝契斯特法则,给予尚在襁褓之中的Google致命一击。
就在雅虎忙着伸手向那些希望能够进入雅虎的分类导航网页的网站收钱的时候,不声不响的Google正在向前飞而去。
Google在发展过程之中,由于得到了相关宽松的发展机会,同时也没有受到外力的致命干扰,使得它的整个发展过程显得是相当的顺利,直到它引注目的时候,此时的Google已经不再是一个弱不禁风的幼童了,而是一位身强力壮、张牙舞爪的武功高手了。
纵观Google的整个成长过程,它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其主要是原因,是因为它所提供的服务,切实地解决了用户的实际需要,而提供这一服务的前提,则是以相关的技术进步作为支撑。
有趣的是,当Google已经得到搜索之王的称谓之时,仍然没有实现营利,因为Google的搜索引擎,向人们提供的是免费的服务。因此,对于Google取得的具大成功,Google的商业模式引起了人们不断的质疑,一个免费提供给用户使用的搜索引擎网页,如何才能够实现营利呢?
数字经济就是规模经济,达不到规模效应,自然也是拿不到经济利益。
平台的诞生
聪明的Google,将它的搜索引擎作为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聚拢人气,然后利用人气来实现它的营利。
相当于在传统经济领域之中,在人流汇聚的地方开设一家百货公司就能实现营利的道理一样。
不同的只是,百货公司所依靠的人流,是已有的,是已存客观在的。而Google的依托的人流,是自己通过搜索引擎创造出来的。
Google的搜索引擎,由于切实地解决了人们上网查找不便的大问题。所以,它的用户,每天是数以亿计。
以这些每天数以亿计的用户为依托,Google建立了一个广告体系AdSense,Google在AdSense体系中,扮演的是一个广告批发商的角色。
即:Google从各广告提供商处将广告业务承接下来,然后通过AdSense联盟,将展示广告的业务向无数的网站业主批发、零售,通过与广告业主按利润分成的形式抽取拥金。
同时,Google本身也扮演着其中一位广告展示商的角色,而展示广告的地方,正是Google那无所不在的搜索引擎。
由于有无数的推广者作为盟友,使得Google广告效果极佳,广告用户以此极为满意。这一结果,又反过来促进了Google的整个广告事业的发展,从而使得Google广告事业进入到了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上来。至此,Google摇身一变,从一个学雷锋的愚公、变成了一架超级印钞机,从营利角度对Google的质疑之声,自然也就烟消云散了。
在网页上投放广告,通过点击赠取广告费,这里简单的道理,就算是在当时,也是人尽皆知的,如法炮制而以失败告终的网站,当时就有无数的例子,为什么同一样的事情,在Google的手中,却能够化腐朽为神奇呢?
正确理解“网络真谛”的发展之路
在我们这个网络时代里,有着一位对网络的发展壮大功不可没的学者,他的名字叫做克里斯·安德森。
这位“连线”杂志主编克里斯·安德森在2004年十月的“长尾理论” 一文中提出:“长尾”实际上是统计学中幂律(Power Laws)和帕累托分布(Pareto)特征的一个口语化表达。
长尾理论是网络时代兴起的一种新理论,它认为:由于成本和效率的因素,过去人们只能关注重要的人或重要的事,如果用正态分布曲线来描绘这些人或事,人们只能关注曲线的“头部”,而将处于曲线“尾部”、需要更多的精力和成本才能关注到的大多数人或事忽略。例如,在销售产品时,厂商关注的是少数几个所谓“VIP”客户,“无暇”顾及在人数上居于大多数的普通消费者。而在网络时代,由于关注的成本大大降低,人们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关注正态分布曲线的“尾部”,关注“尾部”产生的总体效益甚至会超过“头部”。例如,某著名网站是世界上最大的网络广告商,它没有一个大客户,收入完全来自被其他广告商忽略的中小企业。
安德森认为,网络时代是关注“长尾”、发挥“长尾”效益的时代。
Google对长尾理论的成功运用,是因为Google通过抢占到了搜索引擎这个网络主要交汇处的制高点,使得Google触角在网络上几乎是无所不在。至此,长尾理论开始发生作用,Google对所谓长尾市场的成功,是以其遍布世界的强有力的触角为前提的,Google这些在网络中无所不在的触角使Google像一个超级强大的吸尘器,没有这吸尘器,Google对长尾理论的应用就不可能获得成功。
在Google之前的广告代理商那无数的失败的例子,就能够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从表面上看,是AdSense方式成就了Google,使Google从而实现营利。事实上,AdSense方式由来已久,从第一代搜索引擎时代就开始流行“通过点击广告”进行付费的广告方式,只是形式极为松散,各自为战;现在Google的AdSense方式,从形式上说,是把以前的各广告主的零散行为进行了集中批发,Google扮演的是批发商的角色,从本质上说,AdSense方式在Google取得成功,并非是AdSense方式的先进性,而是得益于Google本身的声望、无所不在的触角和强大的执行能力。
Google,主要的原因,就是源于Google对网络本质的出色的理解,长尾理论的出色运用,只是其中一个例子。
网络的本质,就是“开放与合作”。
开放与合作是网络的本质
通过Google对于App store模式中关于开放与合作的观念,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是如何来理解“开放与合作”这一网络的精髓的。
Google认为,App store模式应该是一个平台,他是个市场而非商店。按照这个思路,Google把他的App store――Android Market称之为“软件销售和传播的中心”。认为Android Market是一个“开放的内容分发系统,它可以帮助使用Android操作系统的手机终端用户寻找、购买、下载和安装各种各样的内容。” Android Market可以为用户提供多样化的内容,既有来自各大媒体公司的内容,也有来自业余开发者的程序,从而消除二者之间的隔阂。
简单地说,Google认为,App store模式的拥有者应该为App store模式中其他环节的参与者提供服务,他的收益应该来自他所提供的服务的社会价值得到体现时所得到的回报,而不是与合作者争利。
而微软对App store模式的认识,则说得更为直接明了,微软CEO史蒂夫·鲍尔默在麦克希尔媒体大会上接受商业周刊编辑斯蒂芬·阿德勒的采访,鲍尔默在采访中披露了微软对Windows Marketplace的定位。鲍尔默是这样说的:微软的App store不是为了销售微软的软件,而是要成为合作伙伴的硬件。我们的合作伙伴有很多创新,但合作伙伴们的创新却面临着推广问题,因此我们需要一个平台来展示这些合作伙伴们的创新,以尽可能地为合作伙伴他解决他们所面临的问题。
从这些做法上,我们不难看出Google和微软对App store模式是如何理解的,Google和微软认为App store模式是一个服务平台,而这个平台主要是为合作仪伴服务的,他的收益应该来自他所提供的服务的社会价值得到体现时所得到的回报,而不是与合作者争利。
综上所述,开放式的App store具有以下特点:
1、 实施开放式管理
2、 以合作伙伴为中心,不与合作者争利
3、 “我”的收益应该来自他所提供的服务的社会价值得到体现时所得到的回报
这就是典型的、开放式App store模式的模型。
产生开放式App store模式主要是因为开放式App store模式的主人信奉的是网络的概念,由于深受网络的概念的影响,由于观察事物的角度不同,所以很自然的就把App store模式认为应该是实施开放式的。
正是由于Google的这种大气,这种敢于和善于先预后取,互惠互利的远大目光,使得Google能够能人所不能。
结束语
Google虽然自开创以来,虽然运气一直都很不错,先是幸运地出生在它应该出现的时候,再就是轻易地得到了投资人的青睐,然后是雅虎对它的大意。但是,Google的成功,决非靠的是运气,更重要的,是它的大气,2004年Google上市前,赛吉·布林(Sergey Brin)和拉里·佩奇(Larry Page)发表的《创始人书》中写道:“我们的目标是开发出能显著改善尽可能多人工作生活的服务。在追求这个目标的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做一些我们认为能对社会有积极影响的事情,哪怕短期财务回报并不明显。”是它对网络精髓那出色的理解,还有就是战术之上的精确运用――通过强有力的战术手段来实现自己的战略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