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知识库 »

统驭科目与特别总帐标志

作者: chinaswen  来源: ITPUB  发布时间: 2008-10-27 12:05  阅读: 2404 次  推荐: 0   原文链接   [收藏]  

统驭科目与特别总帐标志

(1)统驭科目

统驭科目是用来将明细分类账附加到总分类账的一种总账科目。

统驭科目和明细分类账在过账业务时平行更新。

– 行项目明细保持在明细分类账中。

– 汇总信息则保留在统驭科目中。

– 统驭科目不能直接进行过账。

(2)特别总帐标志

在系统中,我们一般把某个客户最经常发生的业务对应的总帐科目设为它的统驭科目。比如M百货公司(一个客户)的统驭科目是“应收帐款”,如非特别说明,该客户的业务都会自动计入“应收帐款”这个科目里面去。

但是除了最经常的开票业务以外,该客户还可能有涉及到预收帐款、应收票据、预收款请求、担保等业务,这里我们用A B C D 等这样的 特别总帐标志,将此业务区分开来。

当发生开票业务时,我们不需要特殊说明,系统会自动将发生额革新到应收帐款中去;当发生应收票据业务时,我们在业务输入时需要特别指明此业务是特别总帐标志 B ,则系统就去更新应收票据的帐户金额。

0
0
标签:SAP 技巧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最新新闻

        热门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