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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

来源: 龙道名义  发布时间: 2012-02-18 17:03  阅读: 5769 次  推荐: 5   原文链接   [收藏]  

  很早就想写这篇日志,但一直觉得没有时间,今天看了《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前面100页,从中找到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作者也在书中反复强调阅读的重要性,并且直接把女儿的成功归功于女儿小时候大量的阅读。

  阅读的重要性我想每个人都知道,往小的方面说,阅读能让人思考,给人快乐,让人发现书中的一片新天地,一部武侠小说就是一个世界,读书的时候能够让人流连其中,体会到生活中不曾感受到的乐趣。往大的方面说,阅读能让人学到做人的道理,并且能够指引自己前进的方向,获取成功。我丝毫不怀疑,一个不阅读或者很少阅读的人不可能拥有极其丰富的精神世界,更不可能一辈子万事顺利,获取令人羡慕取得的成就。读书作为阅读中最主要的方面,比读杂志,看网页这些泛泛的阅读重要千万倍,自然是阅读的核心。

  在《好妈妈胜过好老师》这本书中,作者提到自己的女儿小学毕业就读完了金庸的十四部武侠小说,到了高中更是有了1500万-2000万字的阅读量,这种大量的阅读给女儿带来了与别的孩子不一样的童年,自然也有和他人不一样的收获,取得的成就更是理所当然。作者认为,一个不阅读的人是蒙昧的,一个不阅读的家庭是无趣的,一个不阅读的民族是浅薄的。这话听起来和“三日不读书,便面目可憎也”倒有几分相似。很显然,我是羡慕作者的女儿能小小年纪就读了这么多书的,而且居然在小学期间就读了很多中外名著,那个时候的我自己还不知道在做什么呢。尽管家中书还算不少,但自己读过的真不多,结果就是语文成绩渐渐变烂,这正好也是作者在书中说的,从小学到高中语文考试越来越脱离书本知识,更侧重于考察一个人的阅读积累。看来一切都是有原因的。

  在大学期间尝试过改变,读了不少名著,写写读后感,但还是觉得对自己的提升不大,主要还是书读的少,名著读的少,我在大学期间读的很多书,当年实验班的同学早就读过了,当我还沉浸在《约翰克利斯朵夫》中时,别的同学已经在看《荷马史诗》,《奥赛罗》这些在我看来像天书一样的经典了。当然,我希望我还不算迟,尽管是步他人的后尘,但人生才过去20多年而已。

  上面扯了一堆没用的话,下面分几个小点列出我对于读书的思考。 

  如何选书?

  读书第一件事就是选书,市场上书这么多,从中找到对自己有帮助的书或者不是那种完全消遣的书也是要动些脑经的。译林出版社出版的那些名著肯定是值得一读的,还有那些知名的有影响力的作家写的书也可以读读。书不在乎杂,更不可能把自己框死为只读一类书,只要是好书,管他是什么类型,拿来读读绝对不吃亏。譬如我对于自己到现在还没有读过金庸的任何一部武侠小说而感到后悔。反正读书也不需要你把每本书讲了什么都记得清清楚楚,这本书能给人带来快乐,让你学到点东西就足够了。

  有几种选书方法很好,可以借鉴下。一种是看各大电商上面的图书销售榜,排在前面的书基本都不会是烂书。还有一种是看豆瓣上别人的评分,不低于8.0分的应该都不错。豆列啊,豆瓣猜啊,友邻的推荐啊,这些都能让你找到好书。我之前还发了一张读书流程图,上面选书就用豆瓣的评分作为标准,结果在豆瓣上被人骂了一顿,说我8.0这个分数不靠谱。事后想想,这确实有些过于绝对,但在时间不多的情况下,相信群众的眼光,还是有点保障的。

  如何得到自己要看的书?

  要得到要看的书,买肯定是最主要的手段,各大电商的价格要比书店便宜很多,反正实体书店关门歇业大家都知道。除了买,借书自然是主要的方式,对于学生来说从图书馆借书更应该成为和上课一样重要的事情。考拉小巫曾经说:浪费时间的人就是世界上最最最白痴的大笨蛋! 浪费图书馆的资源的人,就是世界上第二个大大大笨蛋!想想真是这样,学校里面最能区别本校学生和其他人员的地方就是图书馆,只有本校的人可以进,外面的人连大门都进不了,更别提是看里面那么多的藏书了。但并不是每个同学都珍惜图书馆这个独一无二的资源,很多人只是把图书馆当成自习室使用,根本无视里面的书,实在悲哀。在我离开学校半年以后,要读书只好自己去买,才越发感受到有图书馆的好。除了这两种主要方式,交换也是可以的,豆瓣上经常有人这么做。

  在什么时间读书?

  有了书却没时间读,课业重,工作忙绝对不是借口。其实一本书也不见得需要花上七八个小时才能读完,就算花上七八个小时,一天抽出一个小时来阅读并不算困难。每次我一个人去谢文那里,坐地铁十号线从苏州街到劲松,大约需要一个小时的时间。我手机没上网,自然需要找一种方式打发时间,呆望着看乘客们都在干什么显然是无厘头的想法,于是我选择读书,在地铁上看书没有公交上那么颠簸,而且也没有多少人像公交车上那样大声讲话影响周围的人。很多人都是在默默看手机,上微博,在他们中间我拿着一本书读挺好。当然周围还有拿着kindle和ipad看电子书的人,大家彼此心照不宣,让一旁打电话的人都不自觉降低了音调。

  地铁上的时间只是被人容易忽视的一个方面罢了,更主要的读书更舒服的读书时间我想应该是在晚上临睡前。提前半个多小时上床,然后从床头拿起一本书静静读,没有人来打扰,完全可以让自己全身心的浸入其中。提前规定自己读到什么时候睡觉,这样即使突然觉得这本书很有趣,自己想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想到留点给明天看也会挺乐意的。不过,有些书确实一口气读完效果更好。我记得初一的时候,一个亲戚告诉我他读《三个火枪手》,1000多页,从早上九点开始看,一口气看到第二天凌晨三天,把这本书看完了。我当时觉得不可思议,我自己读书倒从来没有这么疯狂过,但我很羡慕这种读书的疯狂,这绝对能证明书已经完全吸引了读者,以致废寝忘食,读书的最高境界我想和这也差不多了。所以说,别看书很厚,1000多页的书一个礼拜读完也并不是那么困难,周六周日多抽点时间来读不挺好的么?对读书速度快的人来说,那就是小case了。

  读完一本书后做些什么?

  现在我读完一本书后会写一篇书评,不过这不是必须的,写书评只是让自己对整本书的思路进行一个大概的梳理,或者对一些精彩的段落或句子进行摘要,这和通常意义上的读书笔记差不了多少。无论写还是不写,区别不大,读书关键的是读,并不一定要让自己复述一遍书的故事,这取决于个人。其实读的时候书中的很多内容已经进入了一个人的头脑,在偶然的场合会从头脑中蹦出来,譬如遇到什么事,突然想到以前读过的书中的某句话,觉得放到这里形容很是恰当。“聪明是一张漂亮的糖纸”,我读过的某本书中的这句话就让我记忆深刻。

  当然,如果你也有豆瓣,也可以对自己读过的书进行标记,随着上面数字的增加,这样显得很有成就感,能一目了然地看到自己的进步,也是一种激励。我就希望自己能早日达到2000本书的大关,这或许要付出几十年的努力。

   其他一些杂想

  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是一个礼拜至少读一本书,这样一年至少能读上五十本书。我知道要完全做到这一点还是有点难度的,如果某段时期事情特别多那目标很可能就实现不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提高自己的阅读速度,我想通过锻炼这速度肯定是能够得到提升。

  刘瑜在《送你一颗子弹》中提到她的那些美国朋友中有一部分人特别有文化,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家中没有电视,但书很多。在《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中尹建莉也提到电视和书的区别。我想我应该不会走极端家中连个电视机都没有的,但至少应该让自己少看电视,尤其是等以后有了孩子,更应该以身作则陪孩子一起读书。我真心希望我的孩子能在童年多读书,我肯定会买很多书,杂七杂八各种都有,让孩子从小知道读书的乐趣和益处。甚至在未来的家庭开支中,一个月买书的费用应该至少要占到一个人月薪的5%-8%。这番话放在这里显得太远了,但这就是我真实的想法。

  在这个时代,读书的人真的少了么?我觉得不好说,QQ上大头对我说现在很佩服坚持读书的人,其实我只是在读别人早就读过的书,步别人的后尘罢了。谈到要坚持,最好是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成为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果这么做的人越少,这种坚持就越发显得珍贵。我感觉真的好久没有听到过书呆子这三个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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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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